08月08日讯?据《足球》报的消息,8月5日到7日,围绕武汉长江新注册球员的禁令问题风起云涌,最终的结局是:在武汉长江俱乐部尚未支付多起仲裁案(含拖欠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的仲裁案,拖欠5名教练员、多名球员和工作人员薪水的仲裁案)一分钱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做出了暂缓执行武汉长江“禁止新注册球员”禁令,及暂缓执行“2022新注册球员禁止出场”的禁令。
该媒体对于足协的这一行为十分不解并且表达了质疑。
当前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其一,在武汉长江尚未最终清偿拖欠也在运营危机中的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仲裁案相关金额的情况下,暂缓禁令是否合适?在和河北足球俱乐部的谈判过程中,有足协官员介入是否有违公平?
其二,10名教练员、球员和工作人员的仲裁案早在2021年3月就提起诉讼,2021年7月就完成仲裁,2021年9月足协就给予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禁止注册新球员”的处罚。如今仲裁案判罚结果已经过了一年有余,处罚也将近一年,而且武汉长江更是在2022年初做出了承诺在7月31日清偿仲裁案的情况下,突然抛出新证据就可以暂缓禁令吗?如果不断抛出新证据,是否又可以一直暂缓呢?未来,是不是所有欠薪的俱乐部都可以找点新证据就一直暂缓下去呢?7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俱乐部们是不是都可以找点理由不清偿欠薪,罚分也一直暂缓下去呢?
其三,在淄博蹴鞠被判禁止新注册球员出场并弃权被判0比3负,湖南湘涛也因同样原因弃权0比3负,新疆天山雪豹被迫以原有球员残阵出战并且最终1比5惨败的情况下,独独对武汉长江网开一面,公平何在?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在武汉长江一分钱都尚未支付的情况下,做出如此决定,都是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都是对规则的随意解读乃至践踏,都是对中国足球更大的伤害。
实际上,即便不考虑这些,我们仍旧要问:
其一,如果武汉长江在新的约定期限内未能支付给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足协还能坚持原则吗?
其二,足协表示武汉长江递交了让人震惊的新证据,和仲裁案高度相关,需要重新调查,那么这个调查的期限是什么?是14天?是21天?是30天?是60天?还是无限制调查到赛季末?
其三,届时调查结果是否对外公布?前因后果能否真正给外界一个合理的交代?仲裁案最后到底怎么执行?这一切真的会给中国足球一个合理的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