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25日讯?在昨天进行的一场中超联赛中,河南嵩山龙门2-0战胜大连人。比赛中,河南球员马兴煜被红牌罚下,这一动作也引起了外界争议。就此,《足球》报特意采访了三位前国际级裁判。
《足球》先是重温了该红牌动作全过程:比赛进行到上半场25分钟时,河南嵩山龙门队28号马兴煜在起跳争顶头球时,其中一只脚蹬踏到了大连人队18号何宇鹏。当时主裁判并未第一时间做出判罚,就在双方进入补水时间时,视频裁判艾堃提醒主裁判甄伟,马兴煜有疑似严重犯规行为。随即,甄伟亲自观看VAR后做出裁决,向河南嵩山龙门队28号马兴煜出示了直接红牌,将其罚出场外。
由于本场转播中有解说对此判罚提出质疑,在球迷中也引发了不小的讨论。对于这张红牌是否应该被出示,为何VAR会介入主裁判会改判,记者采访了三位前国际级裁判,听他们对于这张红牌的理解。三位裁判对于裁判最终出示红牌原因的解析如下:
第一位裁判(国际级裁判):首先呢,这是一个清晰明显的直接罚令出场的红牌动作,但是当时主裁判在第一时间站位有点远,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对于这个动作做出最直接的判断。但是后来经VAR提醒亲自看了视频后,补了红牌纠正了自己之前的判罚是对的。这个动作为什么犯规?原因很简单,这个动作是叫使用过分力量,从一定程度上危及对手安全的动作,犯规意图非常的明显,尤其是红色28号他跳起之后,腿部最后还有一个发力,就是以膝关节为轴心,还有一个再发力的过程。
第二位裁判(国际级助理裁判):我认为红牌没问题,因为红方球员跳起来头顶到球以后,左腿没有及时收而是有一个蹬的动作,而且蹬到了对方的背部,这个蹬踹的动作就构成红牌儿了,如果他没有蹬出去,顺势下来,没有蹬出去的话,就不是红牌。但视频中显然有了,那么这个属于严重犯规。结合比赛时间和双方实力的对比,我不觉得28号有主观故意暴力行为,但定义为严重犯规红牌罚出场没问题。
第三位(国际级裁判):留意一下,红色队员的左腿收起来以后往外蹬,是照着对方的背部,是加了力地蹬,你看他的左小腿是蹬出去的,就是这个就是他的意图,伤人的意图,所以给红牌也是根据他左脚的这个小腿往外蹬的这个动作去量刑的。红牌罚下没有问题。但是至于最终如何认定,是严重犯规还是暴力行为,要看赛后裁判监督报告,因为两种都是红牌,但是后续追加处罚场次是不同的,我个人结合场上形势来看,定义为严重犯规更合理。
其次,三位裁判也一致认为,此次案例中,VAR的介入是非常准确和重要的。
三位裁判都提到了,根据国际足联相关规定,当裁判员出现明显错误或视线外的严重失察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可以及时介入修正裁判的判罚。
马兴煜案例正适用于此规定——当马兴煜踢到何宇鹏的第一时间,主裁判在马兴煜身后大概30米左右的距离,观察视角并不是很好,因此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判罚。而VAR有四种情况是可以介入的,比如说涉及到红黄牌,进球,罚错对象等等。这次VAR的介入就等于弥补了主裁判的视野和视角局限,这也是VAR存在的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