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8日讯?据德转管理员朱艺报道,足协此前下发的《关于重庆两江竞技足球俱乐部退出中超联赛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关于那些重庆队的外租球员条例存在一个BUG。
通知里写道:“此前租借至重庆两江竞技足球俱乐部的球员应当返回原租出球员俱乐部,此类球员在本临时转会窗口期间拥有租借资格;此前从重庆两江竞技足球俱乐部租借至其他俱乐部的职业球员,在租借期满后按照“租借终止”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重庆队租入的球员,就自动租借中止回母队了,他们可以在这个临时转会期再度被出租。而重庆队租出的球员,得履行完自己的租借合同,然后在期满后才能办理租借终止,成为自由身,这些球员是不能在这个转会期中止租借的。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事实会影响到这些球员的生存,即:重庆与某队签订租借合同出租了本队的一名球员,但薪水并不是由租入方完全承担的。合同约定租出方重庆支付所有薪水或大部分薪水,而租入方不支付薪水或只支付极少薪水。这样一来,由于重庆队的解散,他们完全有理由不支付该球员任何工资。而租入方俱乐部根据协议只承担自己该承担的极小部分甚至不付任何工资,球员便成了既不拿(或拿极少)工资、又不能解约、又不能租借中止、又不能转会、还必须得给新东家老实踢球的状态。
由于租借合同有效,已经解散的重庆队仍然应有付属于他们那部分工资的义务,但众所周知,当代集团不可能会去付这笔钱了。球员在“白干一年”的状态下,还要陷入这种欠薪属于仲裁委管还是法院管的无底争议中,更何况,即便有人管,他们短时间内也拿不到该属于自己的2022年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