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马德里与曼城,前者是历史久远的名门望族;后者则是近年财大气粗的暴发户。皇马长久以来已建立起一套营运模式,相反历史尚浅的曼城只能不断大洒金钱,结果落得被欧洲足协裁定违反财政公平条例,面临未来两季被禁止出席欧洲赛的处分,可说「同富不同命」。
20年前,皇马以破当时世界纪录的转会费由死敌巴塞隆拿罗致葡萄牙球星费高,打响了巨资收购的「第一枪」,翌年再破纪录收购施丹,之后两年以「回落价格」收购朗拿度和碧咸,4人合共耗资达2亿英镑,放在今天也是不菲的数目,他们与鲁尔和卡路士组成「6条烟」,人工肯定也是天文数字,幸好当时尚未订立财政公平条例。
正因为皇马是传统豪门,有极高知名度和声誉,即使收购和人工支出不菲,亦可以凭着赞助、门票、周边产品等收益来弥补开支,而且「皇马球员」这个品牌亦可为旗下球员卖得好价钱。可惜曼城班主即使愿意不惜工本、事实上亦有能力避免令球会陷入财政危机,仍然难逃欧洲足协的硬规则。 大公报记者 谭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