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平竞赛规则于2011年生效,时任欧洲足协主席柏天尼认为,当时太多金主入主足球队,或影响球坛生态,故此制定这个规则,希望可以向球会订明盈亏限制、转会费及员工薪金限制,及量入为出原则等,务求令一朝富贵的球会不用倚靠班主的金援,仍能健康发展,得以在转会费与薪金的支出,及赞助、转播、门票及商业活动等收益达至平衡。同时也严格规定,球会连续三季不能亏蚀多于3000万欧元,否则便违反规定,以限制富豪球会坐大,同时保障财政状况较弱的球会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