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甲以往都是由拜仁一统天下,多年来独霸一哥,偶有挑战者如多蒙特,惜由于拜仁的金元及球坛地位,当其他球队有好球员出现,就会不惜重金收归旗下,一来可令自己实力提升,亦直接削弱对手实力,所以多年来拜仁差不多就是德国足球的代言人。
近年德甲除多蒙特这个挑战者外,出现另一队挑战拜仁的角色,就是莱比锡,今季暂以十二胜四和两负居榜首。强者永远不受欢迎,挑战者往往为球迷所乐见。理论上,德国球迷应拥戴莱比锡。惜德国球坛最不受欢迎的球队就是贺芬咸及莱比锡。据报道,莱比锡上仗击败柏林联,单在场外已有八千多名作客球迷组成示威队伍,高举棺材及十字架,还有一条写上“足球死于莱比锡”的横额。
原来德甲有一条所谓“50+1”的规定,德国是股份制球会,当持有五十一个百分比的股权就是话事人。但德国足总的规条是球会永远持有50+1的股权。换言之,即使球会实际上只有十个百分点股权,但话事人永远是球会管理层,这规定仅限德甲及德乙球队。
莱比锡成立于○九年,一五年升上德乙,当然就要遵守50+1的规则。德国足总另有一条规定,就是赞助商的名字不可出现在球队名称上,大家都知莱比锡的RB,代表主要赞助商红牛。但红牛管理层将其英文名字改为草地球类运动,同样以R和B开头,还成立了球迷会,规定球会的股份只能由球迷会成员拥有。看似没甚么大问题,但细心看,原来会员年费是一千欧元,拜仁和多蒙特只不过是六十欧元,皇马和巴塞是一百五十欧元。若想拥有莱比锡的股份,必须要用一千欧元成为会员。之外还有一道高墙,就是若想购买球会股份,必须获现有会员同意,所以德国球迷认为莱比锡完全推翻了自一九六三年已出现的50+1这体制。
另一个不受欢迎的球会贺芬咸,由一个德国软件企业家拥有,其拥有股份达九成六,但还是不能拥有球会的控制权。但贺芬咸的管理层将管理权拱手让给他,直至依照50+1的附加条款,就是连续二十年成为球队提供大量资金的人或公司,才可拥有控制权,令贺芬咸这个老闆合理地控制球队。究竟50+1这体制对足球是否正确,大家觉得合理否?
足球评述员 微 桐